半秋

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再分居满一年应判离”

 相对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说,诉讼离婚有程序周期长、消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的特点。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一致目的,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然而婚姻家事律师和曾经通过法院办理过离婚的当事人可能都非常清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离婚诉请,当事人往往都要在禁诉期满后第二次,乃至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方能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分居多久可以判决离婚这一问题,很多老百姓都会认为只要分居满两年就应当判决离婚,也一定能够离成婚。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司法实践与理论还是存在很大差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新增一款规定,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此,相信这一重大突破会给司法实践带来新的改变。


        有望打破一些人认为存在的多次离婚诉讼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潜规则”。离婚的理由多种多样,通常都是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才起诉离婚,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恢复,而随着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基于保护婚姻等各方面因素,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更加慎重,这也让人们形成了离婚难的印象。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案件在第二次启动离婚诉讼后被法院判决支持离婚的较多,只有少数离婚纠纷案件在第三次启动离婚诉讼后被法院支持离婚,极少数离婚案件会启动第四次离婚诉讼,甚至在个别案例起诉离婚五六次而仍未得到法院支持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并不必然以提起离婚的次数作为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而是以是否满足现《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尤其是否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一法定情形来判断。从时间长度上来看,如果法院审理案件比较快且及时的,那么两次离婚诉讼的周期加在一起一般也只有一年到一年半左右。两次诉讼的周期并没有达到“分居满二年”的法定情形。正因如此,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仍然判决不离也是正常的。而新增规定实施后,则按照正常诉讼程序,有望在一年半内经过两次离婚诉讼达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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